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6/29 19:10:5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党的十七大确定了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及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宏伟目标,明确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战略部署。 2007年,国务院领导同志站在历史和时代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开创性地提出了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的要求,并就建立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作出了重要指示。 “治未病”理念和实践,是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提高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的重要动力。 为深入开展“治未病”工作,探索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 一、工程目标 经过3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框架,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求。具体目标包括: 1、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治未病”工作的运行机制。 2、建立较为系统和完善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服务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持的示范体系。 3、总结完善以“治未病”理念为指导的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即“KY3H健康保障服务模式”)。 4、创新“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内容和方法,建立规范的技术方案和服务流程。 5、建立、完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评价体系。 二、组织主体与实施载体 (一)组织主体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 (二)实施载体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 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各种社会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服务提供体系 以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等设立的“治未病”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的“治未病”服务点及中医预防保健机构为主要结点,应用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技术方案,完善运行机制,形成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二)完善服务技术(产品)体系 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借鉴并结合健康管理经验和方法,建立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充分利用现代医学及其他多学科技术方法,针对人体健康状态动态辨识、评估、干预及其效果的动态再评估等“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并全程连贯的技术(产品)体系。 (三)建立服务支持体系 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治未病”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治未病”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传播,建立政策保障制度,推动健康保险创新,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开展提供支撑。 四、主要内容与实施计划 (一)服务提供体系的建设与运行 1.目标 (1)初步形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的框架,在部分地区建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2)规范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3)规范运行“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2.体系框架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为骨干,以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依托,采用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在一批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等建立“治未病”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治未病”服务点,建立一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专门机构。 3.体系运行 (1)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内,“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分工合作,相互促进,形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与医疗服务的有机联系。 (2)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协同提供规范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形成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3)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机构与专门的健康管理机构等合作,形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链。 4.计划与措施 (1)明确试点主要任务。 采用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确定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技术方案,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2)扩大试点单位和范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确定首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基础上,根据发展要求和条件基础,在严格把关指导下,逐步扩大试点单位和范围。 ——增加试点单位的数量。2008年确定第二批,2009年实现覆盖全部省份。 ——扩大试点单位的范围。由中医医院逐步扩大到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专门机构。 ——开展区域性试点。在以机构为试点单位基础上,开展区域性试点,首先将上海市、广东省作为试点地区,2009年再选择2—3个省份(或地市)列入试点范围。 (3)加强试点单位内涵建设。 ——建设服务平台。试点医院(包括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设立组织结构和功能定位相对独立、业务工作与医疗服务科室有机联系的“治未病”中心。 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治未病”服务点,与“六位一体”服务功能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试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专门机构,全面、综合提供“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确定服务内容。紧紧围绕健康维护与促进的要求,结合现代健康管理办法,应用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确定具体的服务内容,做到真正坚持以个体人的健康状态为中心,充分体现中医特色,全面反映个性化、系统、全程服务;而不是简单地将一种或几种“治未病”技术方法的应用就作为“治未病”服务。 ——规范服务流程。根据确定的具体服务内容,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 (4)推进服务提供网络建设。 ——推进区域性网络建设。试点地区在推进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建立本地区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网络。 ——推进全国性网络建设。由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会同有关机构,联合“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及其他有关机构,建立“中华‘治未病’网”服务网络,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新型健康服务搭建网络平台。 (二)服务技术(产品)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目标 以中医学为主体,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丰富和发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各个环节的技术方法及产品,并使之有机联系、构成体系。 2.体系框架 (1)个体人的健康状态的动态辨识技术方法与产品; (2)个体人的健康状态信息的动态检测与监测技术方法与产品; (3)个体人的健康状态信息的采集、存储、整合技术方法与产品; (4)个体人的健康状态的动态分析评估技术方法与产品; (5)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针对维护和提高个体人的健康状态所采取的干预技术方法与产品。 (6)基于上述各项(各类)技术方法与产品,体现个体、系统、全程健康保障服务的成套技术方法与产品。 3.计划与措施 (1)把握基本原则。 ——坚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从中医整体观、辨证观出发,认识人的健康状态及其和谐发展,研究规律,创新技术。 ——坚持以个体人的健康状态为核心。以身心健康及其与环境和谐一致为目标,注重对生命全过程的健康监测,研究预防和保健技术方法。 ——坚持以实践为核心。科研来源于需求,成果服务于实践,提高“治未病”服务的技术水平。 (2)明确科研重点。 ——丰富和发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各个环节的服务技术方法及产品,并使之形成体系。 ——中医“治未病”的传统理论内涵和现代理论研究,推动“治未病”的学术继承和发展。 ——“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技术(产品)标准和服务规范的研究,建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的研究,科学总结服务效果。 (3)实施科研专项计划。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治未病”科研规划纲要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以“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方法为重点,以试点单位和地区为主体,实施一批科研项目。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试点单位,按照“治未病”科研规划纲要和“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技术(产品)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现实需求,结合当地及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有关“治未病”的科学研究。 (4)建立科技创新机制。 ——建立“治未病”虚拟研究院,促进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治未病”科研的新型组织模式。 ——建立预防保健服务与产、学、研等相结合的研发机制,组织研制、筛选、推广一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器械设备和技术方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1.目标 为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及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提供人才支撑。 2.人才队伍结构 (1)“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中医药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医师队伍; ——具有养生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等中医“治未病”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加强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的等方面人才的培训。 (2)其他专业人才,包括: ——“治未病”健康文化传播专业人才; ——“治未病”健康管理专业人才; ——“治未病”健康保险专业人才。 3.计划与措施 (1)加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医师的培养。 ——岗位培训。各试点单位要在试点实践中,研究总结“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医师的知识结构、技能要求,并积极开展岗位培训。 试点医院中的高等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人才优势,精心选拔具有深厚中医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医师,认真总结试点实践经验,研究制定规范化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教材。 ——院校培养。各高等中医药院校要加强对中医临床专业学生的“治未病”理念及其内涵的教育,“治未病”基本技术与方法的训练。 (2)加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职业技能人员队伍建设。 ——鼓励现有中等中医药院校发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研究“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职业技能型人才的知识结构与技能要求,制定教学大纲及相关专业设置基本要求,指导教材编写。 ——建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以设立“治未病”新型职业系列、建立“治未病”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为目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由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具体负责,结合“治未病”试点的开展和“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实施,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建立的要求进行研究,并开展有关试点工作。 (3)加强其他“治未病”专业人员的培训。 ——加强试点单位及地区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和地区,以及“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参与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为主要培训对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治未病”的理念及其内涵,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的新型健康保障模式及其服务模式,“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现代健康管理的理论及其方法等。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机构具体承办。 ——加强“治未病”健康文化传播、健康管理、健康保险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4)建立“治未病”培训基地。 ——依托试点单位,特别是三级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培训基地。 ——依托试点单位及高等院校等,引导和促进相关资源的整合,院校教育和岗位培训相结合,创新培养机制,建立“治未病”综合培训基地。 (四)研讨交流与传播推广 1.目标 (1)提高社会对“治未病”理念的认知度与普及率,提高广大群众增进和维护健康的自主行为能力。 (2)促进“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水平的提高,满足并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 2.内容 (1)研究探讨中医“治未病”的理论与内涵,继承创新“治未病”的学术思想,探讨完善提供健康保障服务的服务模式。 (2)总结交流“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成功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3)宣传中国传统健康文化,传播“治未病”理念,普及“治未病”预防保健知识与方法,介绍“治未病”服务信息及服务效果等。 (4)交流推广“治未病”的最新研究成果及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展等。 3.计划与措施 (1)举办“治未病”高峰论坛。 在2008年成功举办首届“治未病”高峰论坛的基础上,2009、2010年继续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第二、三届“治未病”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通过举办“论坛”,研究探讨相关理论、总结交流实践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展示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为应用KY3H健康保障模式及其服务模式、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供理论依据、实践依据和基础支撑等。从而推动“治未病”理念及知识的深化和传播,推动工程的健康实施,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构建。 “论坛”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必要时邀请其他部门联合主办。承办与协办单位在与首届“论坛”相衔接的基础上,结合各届主题,可邀请有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传媒机构等作为承办、协办单位。 (2)举办“治未病”与疾病防治专题讲坛。 为巩固“治未病”高峰论坛的成果,扩大其影响,深化其内涵,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期举办“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讲坛——“治未病”与疾病防治专题讲坛(以下简称“讲坛”)。 通过举办“讲坛”,介绍在“治未病”理念指导下,防治有关疾病和养生保健的文化、知识、方法,防治有关疾病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相关技术方法的应用,KY3H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及其服务产品在防治有关疾病中的应用,交流展示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从而创建可持续发展的“治未病”健康工程主流传播平台,促进“治未病”理念指导下防治有关疾病的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技术应用,打造“治未病”理念指导下防治有关疾病的示范服务提供机构,建立“治未病”领域的专家团队,促进“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切实、规范实施;同时向大众传播“治未病”理念的精粹及有关疾病防治知识、方法、技术,普及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满足各类人群的健康需求。 “讲坛”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必要时邀请其他部门联合主办。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昆仑—炎黄公司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分别作为每期“讲坛”的固定承办、协办单位;结合每期专题,增加与专题密切相关的医院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传媒机构等作为承办、协办单位。 (3)丰富传播形式,创制传播产品。 ——中医药管理部门、试点地区及试点单位,针对不同的传播对象、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机构的合作,构建形式多样的“治未病”健康文化传播平台。 ——试点单位在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以及医疗服务的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成为“治未病”健康文化、知识与方法等传播的重要窗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及《中国中医药报》等开设“治未病”宣传专栏。 ——中医药管理部门、试点单位及有关专家,加强与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及相关机构、单位的合作,根据大众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等不同形式的要求,积极创制“治未病”健康文化的传播产品。 (五)运行机制与制度保障 1.建立完善“治未病”工作运行机制 (1)政府引导(中医药主管部门)。 ——研究制定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总体规划和方案; ——协调有关主管部门,通过行政、经济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制定有关标准、规范,有效实施管理; ——组织研讨交流和树立典型示范,引导“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规范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有效、规范实施。 (2)市场主导。 ——中医药管理部门及试点单位,在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中,强化市场意识,遵循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机制; ——“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树立市场主体意识,注重培育市场,服务于市场。 ——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从服务内容到服务产品,从服务方式方法到途径与流程,都从市场需求出发,并在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注重引导需求、激发需求。 (3)多方参与。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作为工程实施的组织主体,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围绕构建服务提供体系、服务技术(产品)体系、服务支持体系,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合力。 ——各试点单位作为工作实施的主要载体和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围绕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技术产品开发与应用、服务市场开发与维护、传播平台建设与产品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建设与发展。 2.制定扶持政策 (1)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在服务提供体系建设、服务技术(产品)研发、人才培养、健康文化传播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资源整合,形成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合力。 (2)注重发挥健康保险在经济补偿、市场组织、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功能,推动以健康为中心、中医特色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的创制,促进创新型健康保险服务体系的构建,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发展提供保障。 3.制定标准规范 “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的条件和开展业务的范围,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健全有关管理规范,制定运行规则,规范市场行为,为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和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治未病”工作专家咨询组,并聘请有关专家为“治未病”工作顾问。 2.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特别是各试点地区,成立“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或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 3.试点单位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 4.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充分发挥专家的业务指导作用,确保各试点单位、试点地区及参与工程实施的有关机构,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规范、有效地做好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加强交流协作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为主体,建立“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协作组。该协作组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实施工程和开展试点的工作经验,及时总结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按照实施工程和开展试点的主要目标与任务,围绕规范服务内容与服务流程、协同提供服务、研究开发服务技术与产品、培养服务人才、传播健康文化、提出政策建议等,开展合作,共同提高。 (三)加强督促检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工程实施及试点工作的评估机制,组织“治未病”工作顾问和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工程实施及试点工作开展评估指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试点单位和地区予以表彰,对工作长期无进展的提出改进要求直至取消试点。 (四)开展效果评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治未病”工作顾问和专家咨询组成员等,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估的研究,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并依托工程的实施开展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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